我期盼,天天都是孩子们的节日

作者:李忠辉2007-06-0113:59:09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我的观点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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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期盼,孩子们不仅在“六一”这一天才是节日,天天都应该是孩子们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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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盼,天天都是孩子们的节日/李忠辉

在这么一个特别的节日,我本来准备“静默”一天,因为还有那么多孩子不够幸福,那么多孩子基本的权利都没有得到保护,以此表达我的一种忧虑心情。
昨天晚上与孩子一起散步,提起今天生效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具体条款,孩子忽然感慨道,“今年的六一,太好了!”——那简单而“成熟”的话语里,透露了多少孩子们苦苦的期盼啊!
因此,我决定终止“静默”,写一篇文章,纪念一下这个节日及在这个节日生效的法律,给家长朋友们一些提醒,表达一种别样的感触。

一、学校有哪些事情不可以做了?
学校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学校不得随意延长未成年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以保证未成年学生必要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他们的学习负担。
学校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言行,违者最高可追究刑事责任。“笨死了”、“都笨成这样了,你还活着干吗”,6月1日起,如果老师再这样骂学生,将是一种违法行为。
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让领导先走”的做法将成为违法行为。
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权利已经获得立法保护。

二、家长有哪些事情不可以做了?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育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父母因外出务工等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依法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将成为违法行为。
任何人不得不经未成年人同意,查看他们的日记、信件等。父母再偷看孩子的日记,不仅是伤害感情了,还要受到批评教育,造成重大伤害的,将受到法律惩罚。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抛弃、虐待孩子以及其他不履行监护义务的“不合格”父母将“下岗”,并且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做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家庭中可以帮助孩子健康成长的民主关系可能不再是梦想。

三、社会有哪些事情不可以做了?
学校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并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于上述场所不当经营造成的伤害,监护人可以依法起诉并索赔。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如果老师或者家长在校园内抽烟,从6月1日起,学生可以理直气壮地依法制止。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及其监护人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四、我的忧虑依然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从今年6月1日起生效,令人欣喜。一句话,孩子们有了可以更多依法维护的权利,我们的教育者包括家长多了更多的言行约束。
在修订后发布的保护法中,总则中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明确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六一前夕,全国各地相关机构与从业人士已经开始广泛开展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版的条款解释,上述列举的内容是根据网络资料、个人社会工作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的理解而展开整理,显然那并不是全部。
令人欣喜的是,修订本法律有很多新增加的细节条款,兼顾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责任规定,让孩子们有一个健康成长环境的期盼也许不再是空想。
然而,令人忧虑的现实情况是,落实工作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之所以说困难,是因为在中国的传统文化背景下,如何真正做到尊重孩子的人格和基本权利?家长如何系统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学校的教育如何从传统教育体制中获得解放?如何让影响孩子成长的社会因素更多地写进法律?如何设立未成年人救援体系,完善法律的实施细则和地方规定?……

五、我的永远的期盼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是一部了不起的法律!这让所有的孩子,让所有责任与良心俱备的公民激动不已。
我期盼,所有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法律和规定能够尽快落实,因为这不是一个法律的问题,而是关系民族与国家未来的大事!
我期盼,孩子关注的那些明星、学者的言行可以得到约束,给孩子一个好的榜样!
我期盼,电视、报纸、网络的色情信息可以少一些,电子游戏可以尽快分级,多一些健康的主题,因为这个世界不仅仅是我们成人的世界!
我期盼,地方政府与司法部门可以立足孩子的权利,超越法律的条款,给予积极的解释和实施,因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功在千秋!
我期盼,媒体能够着眼未来,挤占一些广告时间和版面,联手言行健康的名人,进行持续的公益宣传,让关注孩子的心灵健康成为社会风气……
我期盼,孩子们不仅在“六一”这一天才是节日,天天都应该是孩子们的节日!

推荐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http://lzh138.bokee.com/viewdiary.16301005.html
《中国教育还缺什么》http://vip.bokee.com/20070312250716.html
《谁来挽救孩子的心灵生态》http://vip.bokee.com/200612292132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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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李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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